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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银行1.6亿消失,储户提诉不获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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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为安全计,都将自己毕生积蓄存入银行。然而据报道,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自2013年3月到2015年底间,共有27名定期存户在到期后取款时,却被银行告知「没有这笔钱」,涉桉金额多达1.6亿元(人民币,下同)。有部分存户其后向银行提民事诉讼,竟不获当地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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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引述其中一名存户「付玲」(化名)的经历。她表示,2014年在这家银行位于滨州市的分行,存入1100万元定期。一年后定期到期,她携存款单打算取款时,银行却告诉她「没有这笔钱」。

事件经司法部门调查后,当局发现这家银行有11名员工,分别在3家不同分行,伪造金融票证43张,以高息吸引存户「存款」。即使事件揭发后已追回部分存款,仍有1.6亿元消失无踪。桉发后,多名受害人曾前往法院向银行提出民事诉讼,但均被法院以「对被害人财产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为由,不予受理。

付玲坦言,两年多的维权经历令她身心俱疲:「我们是在银行存的钱,银行员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存款转走,现在存款不见了,我们却连起诉的机会都没有······谁能想到,存在银行里的钱也会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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