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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抢了算白抢”:看律师肖飒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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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财经》记者今日获悉,日前,某币中国社区销售团队成员几人闯入该项目创始人家中,在控制该创始人及其妻子后,抢劫了18.88个比特币以及6000多个代币。但是,代币在我国国内的法律性质不明,不一定被认可为“特定虚拟商品”,但是不承认其为财产权,只是一堆数据。那么代币的抢劫到底算不算抢劫罪呢?

《共享财经》记者今日获悉,日前,某币中国社区销售团队成员几人闯入该项目创始人家中,在控制该创始人及其妻子后,抢劫了18.88个比特币以及6000多个代币。

但是,代币在我国国内的法律性质不明,不一定被认可为“特定虚拟商品”,但是不承认其为财产权,只是一堆数据。那么代币的抢劫到底算不算抢劫罪呢?

知名律师肖飒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

首先,抢劫罪是重罪,最高可判死刑,所以法院对于抢劫罪的定性十分严格和慎重。

根据我国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认定为“特定的虚拟商品”。

其次,对于自家发行的代币,根据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对于ICO的态度是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对于非法发行融资的代币,作为一种类金融产品,我国法律的态度是不要伤害中国老百姓的利益,否则,必然亮剑。

但本案中,似乎只波及了发行方创始人和关联方,对中国老百姓利益的伤害,各方似乎还没有时间计算。因此,不一定会参照比特币的处置办法,对于代币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

总之,比特币被抢,实务中,办案时会按照2013年文件定性和证据材料,依据刑法第263条处置行为人;一般代币被抢,办案民警很难找到一个有效力的法律依据,对于tokens认定为财务或者财产性利益,而很难按照抢劫罪处理行为人。

最后,我国刑法对于“财产性利益”同样给予保护,从中国法律项下“非法融资”而来的代币是否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值得探讨。到底tokens具有财产性属性还是服务性属性,在网络财产性利益中存在争议。本案定性,可能会受到代币自身法律性质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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