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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检逃逸加重罚则 搜证成新执法难题

对于拒绝配合警方盘查而选择拒检逃逸的人,依现行法令规定,最重可处新台币6,00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罚锾,但与酒驾被抓所处的新台币9万元罚锾以及《公共危险罪》的刑事责任相较之下,若是逃掉警方追缉,新台币6,000元的罚锾简直微不足道,因此有许多驾驶人涉险逃逸,躲避警方的盘查规避责任,对此台湾立法院于5月进行修法,透过提高罚则来遏阻拒检逃逸。

立法院5月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将拒检逃逸罚锾提高为新台币1万至3万元,并且吊扣驾照半年,针对五年内再犯者,则是直接处以最高罚锾新台币3万元并吊扣驾照一年;而拒检逃逸肇事者,将从现行的新台币3万至6万元,提高至新台币9万至15万元,另外将判处强制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若是五年内再犯者,则是直接开罚新台币15万元,新法最快在9月正式上路实行。

根据警政署统计,台湾每年有约1万件拒检逃逸的案件,2016年高达9,544件,而2017年也有8,134件,拒检逃逸有时还会导致交通意外的发生,严重威胁其他用路人和执法警方安全。翻开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会发现,对于拒检逃逸最高仅开罚新台币6,000元,而拒检逃逸时肇事则最多可处新台币6万元罚锾,但如果驾驶人身上背负着其他刑事案件,这样的罚则相形之下显然难以遏阻,反倒成为罪犯试着跑给警察追的理由。

台湾立法院在5月三读通过新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2016年4月28日一名有毒品前科的女子,驾车在桃园巷内遇到警方拦检,由于当时车上有刚取得的毒品,加上副驾驶乘客因涉毒品案遭到通缉,女子竟不顾警员敲窗示意停车,仍重踩油门企图倒车逃逸,但途中却撞到摊车,导致站在摊车前的女童惨遭撞死,最后2人分别被依成年人杀害儿童罪判刑16年、成年人伤害儿童致死罪判刑14年,而类似拒检逃逸肇事的事件,光是在当年的上半年便造成298人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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