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本来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但是美国纽约有一个数学教授,叫耐吉,他是特别喜欢捐精,闲的没事儿,就去捐精,因为捐精太勤了,就被以色列的卫生部给封杀了,直接拉黑。
然后耐吉还不乐意了,还把以色列的卫生部给告上了法庭,认为他有权利捐精的,凭啥拉黑。
耐吉是已经42岁了,捐精捐出来的孩子,有33个,其中有3个孩子,是他自己正常结婚生的,其余的30个孩子,全部都是捐精的结果,他这狂热的捐精分子,在纽约都出名了,之所以被以色列拉黑,就是因为他太出名了,捐精太多了,所以到了以色列一家私人诊所捐精的时候,都已经搞出来了,人家诊所说,不可以用,直接给他扔掉了,这才起诉。
以色列其实是有规定的,捐精的男人,不可以暴露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捐精出来的孩子,父母双方不可以认识对方,如果认识了,那就必须俩人共同养孩子,而不是只有母亲自己养孩子了,所以这是个挺麻烦的事情。
不知道这个美国教授是啥动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捐精,难道就是想多留下自己的后代吗,可是要这么多孩子,又有什么意义呢。
捐精又不是跟受孕者发生关系,也没占啥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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