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山东烟台一徐姓男子在社交平台针对北京一名殉职消防员,发布极端性、侮辱性言论。徐男事后被警方扣查,其后更被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诉讼。

这次案件是山东省判决的首例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图源:新华社)
据6月26日报道,烟台中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当场宣判徐男侵害烈士名誉权罪名成立,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今年4月,北京消防员张鑫在通州区永乐店镇某厂房灭火期间,被墙壁砸倒及埋压在碎砖瓦砾中,最终伤重死亡。张鑫被北京市政府评定为烈士。但随后,徐男在网上恶意辱骂牺牲的消防员,引发网民愤慨。
烟台警方接获举报后将徐男传唤到案,以涉嫌寻衅滋事,处以徐男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检察机关其后对徐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徐男利用互联网发布带侮辱性的不实言论,公然辱骂烈士,歪曲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事后被网民截图并大量转发和留言,造成恶劣影响,亦构成对烈士名誉的侵害。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