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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不休 台湾性教育成反同挺同争议热点

台湾自从在2017年5月24日由大法官释宪宣布台湾《民法》禁止同性婚姻“违宪”之后,反同团体逐渐往其他法制层面争取实践其诉求,并提出申请在2018年底举行包括将性教育自国民教育中剔除在内的三大反同公投案。

性教育和同性婚姻看似并无关连,其实这和台湾性教育的实施过程脉络有关。台湾的性教育由来甚早,早在1968年国民义务教育实施时就已在内,当时称为“健康教育”,内容则包括性器官构造、月经、怀孕等生理知识的教导。2001年实施“九年一贯课程”后,将相关课程并入“健康与体育”课程大纲中,并明定需在小学4至6年级以及中学7至9年级教授。

可是由于早期台湾民风保守,老师在健康教育课上往往语焉不详,甚至视之为羞耻之事而草草带过;再加上华人社会共通的考试领帅的“科举”思想浓厚,包括健康教育课在内的非知识学科课程都往往被挪为知识学科的上课、测验之用,种种因素使得自从国民义务教育开办以来,性教育始终未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这种现象在台湾政治解严、新闻媒体自由、社会风气转趋开放以及倡导教育改革之后,渐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同时,自90年代以后陆续发生的北一女高材生同性恋情侣自杀案、屏东国中生疑遭性罢凌而死于校园案等,一连串严重案件震惊台湾社会,也促使反罢凌和性别平等教育被重视与订立专法,并与性质相近的健康教育课程统称为“校园性教育”,自此逐年得到真正的落实。

但是性教育的具体实现却使得部分具有传统观念的保守家长团体产生反感。包括课程中的性交、避孕、多元性别以及性倾向等条目都陆续遭到反对,甚至连在课本中教授“阴茎”、“阴道”等医学名词也遭致家长的抗议。而自从反同性恋团体与传统保守家长合流后,社会上反对性教育的力道也随之加强。

反同团体申请在2018年底举办的三项公投条目分别为“民法不适用同性婚姻”、“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国民教育禁止性平教育”;知名反同人士也多次表示性平教育会使孩子变成同性恋、同性婚姻会引发十级大地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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