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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的“六类人”要警惕了,省纪委盯上你们了

如何精准有效惩治腐败?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在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一篇干货满满的文章为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在这篇题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有效惩治腐败》的文章中,王常松表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纪检部门注重分析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关键少数”违纪违法特点,重点发现“六类人”的腐败问题。

这六类人是:一是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主要是通过选人用人、插手工程项目和收受礼金敛财;二是市长、县长,主要靠批准工程项目、拨付财政资金和批准事业编制进人敛财;三是政府部门负责人,主要靠项目和资金审批敛财;四是高校书记、校长,主要靠招生录取、职称评定和基建招投标渠道敛财;五是银行行长,主要靠贷款审批、资金调度使用等途径敛财;六是国企老总,主要靠违规决策重大事项、违规从事关联交易、收受贿赂敛财。

王常松在文章中写道,找准这些腐败路径,就可以提高规律性认识,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各类“关键少数”的廉政风险点,把精准惩治的成果反向用于精准监督,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将“六类人”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非黑龙江首创。事实上,在今年1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也有类似提法。不过,与黑龙江的以职务划分类别稍有不同。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今年中国反腐,这几类人群已是中央纪委点名的重点目标:第一类,两面人、两面派;第二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第三类,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第四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第五类,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腐败;第六类,基层腐败、涉黑“保护伞”。

对比黑龙江版的“六类人”清单和中央纪委全会版的“六类人”清单可以发现,黑龙江版其实是对中央纪委全会版的一个延伸和细化,对于基层纪检工作者来说,更为直观,明确了监督对象的身份。

举例来说,就在今年5月31日被通报落马的齐齐哈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宇就很符合黑龙江版“六类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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