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捷运警察队吕姓前人事主任,被控窜改员警考绩。士林地方检察署考量吕认罪道歉,今天依伪造文书罪处分缓起诉2年,命吕赔偿员警30万元,另支付国库10万元。
缓起诉处分书指出,吕民国105年间负责捷运警察队考绩业务,接获时任宋姓队长告知新进人员不适宜打甲等,以保障资深人员,激励士气。
吕便宜行事,未重新召开考绩会,即窜改当时到任不到2个月的文姓员警考绩,以立可白遮盖原考绩80分,窜改为79分,报送考试院铨叙部审定。
106年4月,文姓员警收受105年度考绩结果向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申诉。保训会向捷运警察队索取资料,吕为免东窗事发销毁卷宗,案经捷运警察队内部人员察觉有异提出检举。
士检调查时,吕坦承不讳、深表悔悟,检察官今天处分缓起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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