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全案于7月10日侦查终结,台北地检署依《证卷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罪以及《刑法》背信等罪起诉6人,其中前总统马英九、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前中投总经理汪海清等3人,被检方认为显然知情却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遭检方求处从重量刑。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痛批民进党利用马英九转移焦点,进行政治追杀。
三中案起因于2005年,广电法规定“党政军须退出媒体”,国民党借此欲将中视、中影、中广出售,据传当时中时集团前董座余建新原本允诺,将以新台币93亿元(1台币约合0.03美元)
买下三中,但最后却在未提报国民党中常会、中投等公司董事会讨论的情况下,自2006年2月起陆续将市值80亿元的三中股权以40亿元贱卖给余建新。
检方起诉书中指出,国民党将中视、中影、中广股权,以及旧党部大楼贱卖,共使国民党遭受近73亿元的利益损害。检方掌握到交易当时的往来邮件,发现三中的买家余建新当时的财务状况只够买下中视,但国民党与其成立的中央投资公司,却仍决定将三中包裹式的贱卖给余建新名下的荣丽公司。

马英九卸任后官司不断,支持者痛批司法迫害(图源:Reuters)。
检方曾在2018年5月二度传唤时任国民党党主席的马英九,请他说明是否为了摆脱广电法束缚,而以非常规交易方式选定余建新为买家,但马英九全程保持缄默,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及前总经理汪海清二人,也对预先选定买家等不法情事全面否认。检方认为3人对三中案显然知情,却机关用尽只求脱罪,而依涉犯证券交易法之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罪、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诉,且犯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示警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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