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7日,江西省高院公布了江西省工信委原党组书记、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特定关系人”李慧萍受贿案一审宣判的情况。
被告人南昌市某酒店总经理李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1人民币约合0.1492美元)。
据了解,李慧萍为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其涉案金额近人民币240万元。

冷新生因受贿获刑六年(图源:赣州政府网)
冷新生于2017年2月落马,2018年5月,冷新生受贿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人民币905万元、美元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
冷新生案的判决书显示,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人民币超过900万元、美元3万元。
“特定关系人”在这里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李慧萍就是冷新生案判决书中提到的“特定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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