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拟利用社团条例第八条,将禁止鼓吹独立的香港民族党运作。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6日中午召开记者会称,他正考虑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报告,引用上述有关条例,禁止民族党运作,但同时按法例给予民族党21日内作书面申述机会。

资料图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2016年8月5日在一次支持香港独立的机会活动上。 图片Siu
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说,警方牌照科人员早上将一批文件交给他,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获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要求局长考虑行使社团条例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警方要求香港民族党在限期前回应。 陈浩天回复查询时说,警方要求他在八月回复,现时要与律师商讨,暂时未能回应将如何抗辩。
民族党的另一著名成员,就是被指在旺角鱼蛋革命一役中,干犯暴动罪而被判有期徒刑6年的梁天琦。
李家超在记者会上称,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报告指民族党的言行,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已通知民族党暂停运作。在回应何谓是国家安全的定义时,李家超引用中国大陆的宪法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根据社团条例第八条,如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可以禁止该社团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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