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称,韩国法院近日对世越号惨案诉讼做出裁决,第一次判定国家有赔偿责任。

文在寅慰问世越号惨案的遗家属(图源:VCG)。
韩联社7月19日报道,韩国“世越”号沉船事件发生已过四年,在遗属针对国家和船务公司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韩国法院认定国家在事故初期应对不力,并判处国家向遗属支付抚恤金。
据悉,从2015年9月提出诉讼以来,时隔两年十个月后,国家赔偿责任首次在裁判中被认定。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9日针对该案作出判决称,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每名遇难者支付2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088美元)抚恤金,同时向遇难者亲父母分别支付4,000万韩元抚恤金,向遇难者的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等分别支付500万至2,000万韩元抚恤金。
据悉,由于遇难者双亲多数均参加诉讼,他们可获得的赔偿金总计约6亿韩元,高于国家向未参加诉讼的遗属支付的赔偿金。
法院还表示,判决时还考虑到事发已过四年但到现在对于沉船的责任所在、赔偿相关争议仍持续,事故对社会影响之大,以及为了不让事件重演有必要事先预防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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