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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涉交通肇事罪案又有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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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消息,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涉交通肇事罪案又有了新进展。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到,被告人黄淑芬已提起上诉,受害人之子赵勇则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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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微博@认真的赵先森 图

2015年10月6日,赵勇的父亲被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其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文件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赵勇一家目前仅获得9万余元赔偿。

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日前,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黄淑芬已正式提起上诉。

6月27日,车祸受害者之子赵勇走出法庭后向记者表示:一审判决“判轻了”。他解释称,“我没有签署刑事谅解书,事发后黄淑芬赔偿、处理的并不积极,她不应该符合从轻的条件。现在不是她要上诉的问题,我接下来会和律师商量,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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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赵勇称,“检察院驳回了我的抗诉申请。冷静下来,我决定放弃申诉,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经过执行局和律师半年的搜集和整理证据,大量的工作结束后,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如果成功会按判决份额执行。”赵勇表示。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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