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涉事疫苗企业一定要让它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必须先进行规则和平台建设。
有人卖几只人工饲养的鹦鹉要坐2年牢,掏个鸟窝可以坐牢10年,重庆一家小餐馆店以违法所得171万元被罚款3425万元。相比之下,疫苗企业边违法犯罪、边在疫苗和资本两个市场上赚得钵满盆满,何以彰显公平正义?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在公众监督下把监管要求全面落到实处,这才是关键。否则嚷嚷一阵,又是“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乱象自然无改。
这波舆情的触媒,是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管局网站披露,吉林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紧接着18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发出一则处罚决定书,对长生生物2017年生产、销售百白破联合疫苗劣药作出处罚。最高潮是,媒体讲述的有关“疫苗之王”高俊芳、韩刚君和杜伟民的创业故事,他们仨掌握了中国疫苗半壁江山,但每一家企业都难逃问题。
由此人们还很自然地想起2010年的“山西疫苗事件”、2016年山东非法疫苗案,其中山东非法疫苗涉及24个省份近80个县市,案值高达5.7亿元。
现在公众很焦虑,也很愤怒,这种愤怒集中在“疫苗之王”特别是长生生物控制人高俊芳身上。这很正常,他们是制假制劣者,是作恶者,必须承担道义与法律责任。但愤怒和谴责都不是解决之道。网上有人说,在疫苗乱象背后,科技要解决的不止是生产和效率,更应该是人性。但人性极难改造。
疫苗乱象的乱源,既有人性、企业逐利的因素,但主要还是监管缺位、监管虚置、监管不力。这就像足球比赛,必须先有规则、裁判执法,方能进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有严格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有高效的监管把制度贯彻下去。疫苗是一个大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游戏规则,严格高效的监管是裁判。监管虚置,监管不力,都会导致乱象丛生。
但恰恰是监管这一块,让公众比对疫苗生产企业更不放心。这两天媒体集中曝光的固然是疫苗生产企业的问题,但人们更感到不安的是监管不力,大家本能地意识到,正是监管虚置、监管不力导致了持续多年的疫苗乱象。商人逐利是其本能,企业钻制度的空子举世皆然,关键就看政府方面有没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自我期许与本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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