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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出手 放宽战略投资中国上市公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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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制美国对华贸易战的负面效应,中国商务部开源节流出台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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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动对华贸易战,中国应战同时不断见招拆招(图源:VCG)

据7月30日报道,中国商务部29日发布修改条例,拟放款外资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的限制,将原规定购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不得转让,调整为12个月。

这是29日商务部于官方发布的“关于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决定”,对2005年版本做出修改,降低对外资投资商的持股年限要求。

同时,对战略投资规模的要求也有所降低,现为“外国投资者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而此前规定是,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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