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督促P2P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通告》,公布了9名会员单位借款人逾期相关信息。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根据国家整治办《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99号),P2P平台借款人的逃废债信息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向会员单位收集了部分借款人逾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了核实,脱敏处理后公布如下:

部分逾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借款人(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我国《刑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借款人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将可能遭受如下限制:
1、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破产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2、逃废债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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