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后周永康时代: 15省公安系统“一把手”换将

今年上半年,中国政坛至少有120名省级副职被调整,其中涉及公安系统的干部调整达15位,他们均由各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局)长一职。大陆微信公号政知见统计显示,新疆、陕西、云南、重庆、海南、湖南、上海、河北8个省市是由原来的公安厅(局)长升为副省级干部兼公安厅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刘新云是从中国公安部“空降”。内蒙古、吉林、福建、江西、四川和甘肃6个地方的公安系统“一把手”是从别的省份调整过来。除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杨伟东和江西省副省长秦义外,其他4人此前均有公安或政法委的工作经历。

文章配图

今年上半年中国公安系统的干部调整达15位,各省公安人事基本盘已成定局(图源:VCG)

由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厅厅长的惯例由来已久,据中国大陆媒体新浪网统计,早在2014年,中国全国31个省市中,就有16个省份的公安厅(局)长由省级政府副职兼任;8个省份的公安厅(局)长身兼省长助理的职务。而异地调任也属常态,据中国大陆媒体《南方都市报》于2012年发表的统计数据,当年中国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就有9位公安厅厅长是异地任职。

追根溯源,原来是2010年4月时中共中央组织部曾下发过一份文件,要求省级公安厅(局)长由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兼任。文件中还明确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

通知下发时,中国全国有14个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到2011年10月减少为10个,到2014年12月则仅剩4人,到2015年6月23日,随着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孙建国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持续多年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的局面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终结。在当时的中国31省份中,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两省的公安厅厅长外,其他29省份中有7省份的公安厅厅长系从中国公安部“空降”,17省份的公安厅厅长系异地调任。其中,23省份的公安厅厅长同时担任政府副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