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里段奕宏扮演的尹警官说过一段话,大概是这样的:我非常喜欢法律,它不像道德那样虚无缥缈,也不像宗教那样高喊口号。它很真实,它不规定你最好要好成什么样,它只告诉你你最坏不能坏成什么样。它就像你道德的低保,它知道每个人心里那点儿脏事儿,它告诉你,你可以想,但就是不能做。在我眼里,如果法律是道德的低保,那么死刑就是法律的低保。
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人,让他们明白有些坏事,你做了只需付出几年光阴。但是有些坏事儿,你就是不能做,做了你就没命。死刑像一个石碑伫立在那里,让所有的穷凶极恶之人望而却步。我始终认为,有些人,性本恶。道德和基本法律已经无法约束他们,唯有死刑,能给他们最后一点忌惮,也能给我们,最后一份保障。
在江歌案开庭前,江妈妈这样讲,我希望判陈世峰死刑,不是想要报复,而是只有他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才能知道生命的可贵。更确切地说一个剥夺他人生命的人,只有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有可能知道生命的可贵。对,我只说有可能,因为有些人,到死都不会知道每个生命的终结,对于这个生命的家庭而言意味着什么。
他们只会可惜,可惜自己为什么没有跑远一点,可惜自己为什么没有把指纹擦干净一些。所谓的死不悔改,大抵如此。死都尚且不会悔改,这样的人,活着,只会荼毒人间。权利和义务相生相伴,如果你没有尽到守法的义务,有什么资格要求生存的人权呢?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关于正义、关于道德,关于善和恶。我总是觉得,坚定的人,无论外界说什么,这杆秤是不会变的。别人无法左右你,所以你也没有必要想要去说服和左右他人。
这个世界本不公平,我们每个人所行走的每一步路都很艰难。除了要面对的那些天灾人祸外,还平白地多出许多恶到骨子里,不能被称为人的生物。它们去破坏和伤害我们周围原本就不多的,那些来之不易的美好。
很多年前的案子。
一位女人,因出轨被捉到而离婚,因争不到俩孩子(还是龙凤胎)的抚养权,又被情夫抛弃,入了魔怔。
这女人心理开始变得极为扭曲,抱玉石俱焚的心态。先是假意谈判,把情夫约到家中吃饭,下老鼠药后,勒死了情夫。
当晚,趁前夫夜班未归,跑回家中跪求婆婆原谅,主动要给婆婆和孩子们做饭,再次下毒。
女儿都被毒死,婆婆因吃的比较少,在女人匆忙离开后奇迹般的苏醒求救,被抢救了回来。
儿子因为跟同学去游戏厅打游戏,没回来而逃过一劫。
警察抓到女人时,她正在儿子的一个同学家里,打探儿子的去向。警察从她随手携带的塑料袋里发现了一把榔头。
审讯时女人很坦诚:先找到儿子,用榔头把儿子也砸死。然后回家等到天亮前夫回来,把前夫也砸死。然后喝药上吊自杀。
前夫、婆婆、孩子都没有错,为什么要对他们下毒手?
女人说:前夫错在捉了她的奸,婆婆错在支持前夫和她离婚,孩子错在她被捉奸后不愿意再叫她妈妈了。
虎毒不食子,为什么这么狠心?
因为觉得活着没意思了,不想活了,想让孩子下去陪陪自己。
“人道主义不适用于所有人。因为有的人,压根就不是人。也变不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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