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周五,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内容包括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新政,以及对8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此外,证监会今日还公告称,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将于9月中旬正式实施,并于近期召开了第三次投资者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于今日召开投资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力争加强对投资者损害的司法救济保护,让投资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新政:三年后持股比例不再设限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4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内容有:
明确适用对象为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
细化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长期信用居于国际前列;
规范间接持股:实际控制5%以上的应当转为直接持股;
明确高级管理人履职规定: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在中国境内实地履职;
对文本语言和信息系统部署提出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此后,还会相应更新期货公司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提交申请,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不超过51%,三年后股比不受限制。
对8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涉及万家文化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对8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涉及万家文化、中原证券、温迪数字、银都传媒等公司。
其中,证监会依法对万家文化(祥源文化)、万家集团、孔德永信息披露违法案做出处罚,对万家文化处以60万元罚款,万家集团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给予120万元罚款,同时对孔德永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万家文化未及时披露关于收购的重大事件,并在相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报告》中虚假记载。
此外,高莉表示,各类主体要各归其位构建良好信披生态。证监会在执法过程中,既不会单纯因上市公司等主体信息披露虚假而“推倒”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也不会因为上市公司等主体信息披露状况良好而疏于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主体要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共同构建良好的信息披露生态。
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证券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各类信息披露主体及证券服务机构遵法守规、勤勉尽责,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召开第三次投资者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让投资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除了上述例会要点之外,证监会今日还发布公告称,于近日在深圳召开第三次投资者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就如何发挥协同作用、推动落实投保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公告称,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强调,投资者保护工作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投资者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日益增长,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110号文等已有政策,推出更多符合我国国情的创新举措,矢志不渝、心无旁鹜,让投资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将于9月中旬正式实施
证监会今日公告称,根据上交所、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联交所提议,中国证监会经与香港证监会协商一致,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实施。
根据公告,北向看穿机制实施后,北向交易投资者将提供身份编码相关信息,这将有助于交易所一线监管和中国证监会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召开投资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要加强对投资者损害的司法救济保护
根据证监会公告,今日,证监会在江苏南京召开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
会议研究提出,围绕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这一核心,下一步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快推进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的专门法律制度;
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加强对投资者损害的司法救济保护;
探索完善适应投资者保护特点需要的诉讼机制,研究开展支持诉讼、示范诉讼、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
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先行赔付、行政和解金补偿、专业仲裁、小额纠纷调解等制度机制,深化实践探索;
深入研究境外市场的经验做法,包括责令回购股权、通过公平基金赔偿投资者等,为我国建立相关制度提供参考借鉴;六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增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与维权意识。
此外,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提议,为加强对投资者损害的司法救济保护,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来进行:
监管支持方面,包括支持诉讼制度、和解金赔偿制度、先行赔付制度、责令回购制度、责令公开承诺强制履行制度等;
司法救济方面,包括诉讼机制环节的示范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责任配置环节的举证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等;
社会机制方面,包括专业仲裁制度、小额纠纷调解制度、诉调对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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