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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违法,今年继续违法就成了合法?

9月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开学第一课》。但是,播出的时间延迟,让所有的中小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多看了13分钟的广告。引起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对此,央视和教育部对此作出如下回应:

1.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发布道歉声明称:“央视综合频道《开学第一课》播出前广告太多,影响了家长和同学们准时收看。谨向家长和同学们表示诚挚歉意!”

2.关于节目延后和13分钟教育商业广告新闻一事,央视工作人员在非官方平台给出解释,因中非论坛导致《新闻联播》超时,广告时段故顺延。且往年的《开学第一课》也都不是20:00点准时播出,算入广告时间是20:08分,今年比去年晚了4分40秒。

3.教育部对此也回应称,仅参与“节目本身制作,节目编排等其他事情我们还不太清楚”。“往年《开学第一课》都是在晚上8点播出,据央视方面反馈,今年是有‘特殊情况’,前面的《新闻联播》已经超了20来分钟,所以后面的节目都相应延后了。”

上面所引的央视和教育部的三条“回应”,均引自官方的众多正式媒体,可以相信都不是谣言。

对此,我有如下三点看法:

1.央视并没有把全国两亿多中小学生的利益和期盼放在眼里,它把对广告商的承诺看得比对两亿多青少年的承诺更加重要。它没有认识到准时播出《开学第一课》的重要性。遇到前面节目延迟时,正确的做法是推掉广告,准时播出向全国青年学生承诺的《开学第一课》。最起码也应当在播出广告的同时,在屏幕上进行一次又一次地告知,说明《开学第一课》的延时,以免引起误会。

2.央视只是以“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名义发布道歉声明是不够的,而且它们的道歉并不“诚挚”,因为问题绝不是在《开学第一课》时间发布的“广告太多”,而是不允许有广告,如有广告便是违法。而根据上面所引央视工作人员的叙述,这种违法事件已经延续了多年。

3.教育部作为节目的第一作者,应当对于这起多年来的违法事件负主要责任。

把这件事提到违法的高度,是不是故弄玄虚、“无限上纲”?不是的,我们可以来分析一下。

先看事实,在什么所说的央视和教育部的答复中,对于事件过程最符合实际情况的答复是第二条,即央视工作人员的回答。他们是具体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时间准确到秒。《新闻联播》确实延迟了,但是,工作人员说了,《开学第一课》前面的广告不是今年才有的事情,哪一年都有。往年开始的时间是20:08,而今年晚了4分40秒。

现在的问题是:当播送《开学第一课》时间开始的时候,是不是还允许有广告?

首先,历年来由教育部印发了《关于组织中小学生上好201X年<开学第一课>的通知》(如文件号:教基一厅(2016)3号,教基办(2017)30号,教基办(2018)64号)是国家教育系统的正式文件。

由于此“第一课”是教育部以正式文件的名义要求全国中小学生统一收看的,而且要求下达到全国,在通知中,教育部正式指示“组织中小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既然正式要求所有中小学生要“上好《开学第一课》”所以,此“第一课”应当视为教育部指定的正式课程。

在教育部的正式文件上,明确表示此课程的时间为“20:00”,所以,自20:00起应当视为“第一课”开始。屏幕上播出的内容应视同教学内容,其文字、图像均应视为教材。

众所周知,在课堂上,是不允许发布商业广告的,如果教师在课堂上发表商业广告,相信教育部一定会严肃处理。

众所周知,在教材上更是不允许发布商业广告的。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有如下内容:

“第三十九条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但是,很不幸,在教育部自己制作的这一重要课程中,出现了长时间的商业广告。这样的作为,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而且,这种违法的行为已经存在了多年。

如果说,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可以《新闻联播》超时来解释,那么往年都是20:08开始,就不好解释了。

由于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对于前几年出现的这种违法行为,都没有加以充分的认识,致使有人(例如央视的工作人员)认为往年都是这样,今年也可以这样。

往年都违法了,难道今年继续违法就成了合法了?

至于教育部发言人的答复,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他所说“往年《开学第一课》都是在晚上8点播出”,这与央视据工作人员的说法相背,说明他们对此从来就是一种稀里糊涂的“颟顸”态度。他们对于“往年都是20:08开始”,从而多年来就播送违法广告一事,完全不清楚。

教育部自己制作且通知全国中小学生“上好”的课程,难道不应当立即检查一下实际播出情况吗?用“仅参与节目本身制作,节目编排等其他事情我们还不太清楚”来搪塞,难道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吗?在教育部历年来发表的关于《开学第一课》的文件中,教育部都是作为该课程的第一作者的,课程的第一作者是不是能够只管“课件”不管讲授的情况?课程的第一作者也必须是课程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教育部的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颟顸态度,完全应当追查一下他们的责任。

如今强调“依法治国”。遵纪守法,惩治违法现象,首先应当从国家部委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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