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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年底选举首宗贿选案 涉贿桩脚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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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嘉义地方检察署今天查获今年底选举嘉义地区首宗贿选案,谢姓女子涉嫌为太保市某里长及某市民代表参选人现金买票,检方复讯后,谢女坦承犯行,无羁押必要饬回。

嘉检发言人蔡英俊表示,谢女8月29日晚上分别前往王姓及龚姓选民住处,以里长每票新台币2000元、市民代表每票1000元,共每票3000元代价向选民买票行贿,要求王姓、龚姓选民投票支持特定里长及市民代表参选人。

不过,当谢女分别拿出6票1万8000元及5票1万5000元给王姓及龚姓选民时,遭两人所拒。谢女所为已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嘉义县警察局水上分局、法务部调查局嘉义县调查站据报,报请嘉检指挥侦办。

嘉检指挥调查官、警方传唤谢女及多名选民到案说明,经检察官陈昭廷复讯谢女后,认为谢女已坦承犯行,无羁押必要予以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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