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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领陆居住证除籍” 台学者:不应为难人民

中国大陆自9月1日起,开放长居中国大陆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居民,可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主张领有者注销在台户籍,时力要求领有者强制登记且有罚则,行政院要求陆委会提方案,预定在周五与执政党团讨论。

据报导,王定宇指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台湾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有护照,否则将被注销户籍、丧失选举担任公职权利;王定宇版本则加上领有居住证文字,代表若修法通过,领有居住证将注销户籍及相关权利。

据了解,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内政委员会政策小组,周五将邀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说明“中国核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之因应作为”。

有消息指出,政府可能考虑针对部分具有机敏性的对象做出进一步管制,牵涉的法案恐怕不只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过,府院如何定调,目前尚未明朗。

报导指出,陆委会与政大法学院昨天合办中国大陆居住证座谈会,邀请学者讨论居住证可能对台湾带来的冲击与影响。学者认为确实该全面检视并修改两岸条例,但不支持直接对“人”下手。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支持修两岸条例,把对岸主张台湾国民是大陆公民的路给阻断,但不是从剥夺户籍下手,“对国民要保护”。

宋承恩说,表面上,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而来,比照的是其公民的居住证制度,但其背后的假设是台湾是大陆的一个地方。同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港澳台一体规范,暗示台湾的地位等同港澳。

政大国际事务学院副院长黄奎博也称,若居住证本质上不跟大陆户籍扯上关系,最好别为难人民。

黄奎博表示,如真有课税问题,只要两岸能落实“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则问题便不大;至于申办居住证的台湾民众,因无须在大陆设籍,故领用大陆居住证者,并无违反两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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