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从广东传出的所谓取消预售证政策的新闻,主要包含三份文件,分别是住建部的“一函”、广东省住建厅的“一回复”以及广房协“一通知”,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第一份文件所表达的目的,而住建部的并非取消“房地产预售政策”而是讨论“房地产预收审批制度”的合理性,有可能会取消的实际上是“预收审批”。
住建部的原始文件为《关于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并对已取消下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函》,主要目标是对房地产行业内的现存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和论证工作。衔接的是8月14日,国办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今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实为简政放权工作。
《住建部文件中》提到的三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批”、“房地产经济资格审批”以及“预售许可证审批”事项,其实是在调研取消预收许可证管理,而不是预售制度。
从广东省住建厅的回复中,并未对预售许可证制度进行讨论,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讨论预售制度方面,是对源文件的政策目标的一个误读,而广房协的外发的通知,则直接截取了广东省回复的部分内容,加大了公众对于原始政策目的的误读可能。
我们认为,从国务院到住建部,行政目的是简政放权,降低行政许可审批对实体经济效率的限制,针对房地产行业讨论的是取消预售证审批,而非预收制度。建议理性分析政策目标,在目前的价值位,我们继续推荐主流地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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