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全面排查近年来的新能源项目建设信息。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等单位,于今年10月31日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来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
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风电并网容量达到约1.72亿千瓦,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达到1.545亿千瓦。
关于风电项目,《通知》规定四类项目应予以作废:一是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二是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三是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四是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
对于光伏发电,《通知》要求梳理已备案且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的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已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信息。
以上几类项目,被要求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未开工项目,项目单位需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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