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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富有成为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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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卓,1984年生,2009年5月7日,一辆疾驰而过的飞车夺去了他的生命,驾车者跟他同岁,他以大概100-150码的速度在市区将谭卓撞飞殒命,显然,这是一起恶劣的交通肇事,但是,引起我们注意的并不仅仅事故本身,在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凶手的身份,准备地说是凶手的家庭前景引起了我们极大的关注,很多转帖的题目非常明确地反应了一点:在2009年5月的中国,“富家子弟”成为一人暴光率非常高的关键词。

从理智上讲,我们知道,依据金钱的多少来作为划分善恶的标准是愚蠢的,但是同时,我们也知道,一种偏见的存在,必须有它存在的理由,混在天涯,想要保持理智除非丧失良心,因为已经有无数的血淋淋地事实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独持偏见,否则,我们根本就没有思考的权力。

随后几天事件的进程再次证明了天涯网友的智慧,当地媒体集体失声,随即相关部门开始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挑战目击证人的眼力,在令人难堪的沉默之后,杭州市长公开发言表明态度,至此,谭卓案应该可以算是进入了轨道,这也许可以安慰一下逝者的亡灵,虽然我们知道,这个转折,其实使整个事件的悲剧色彩更加浓厚,我们不仅仅为一条生命的逝去感到悲哀,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在当前的国情下,人治对于法治的逼凌,我们不知道这种逼凌会在何时转为平衡,但我们知道,在这个平衡地过程中,还有更多鲜活的生命因之凋零。

那么我们回到主题,富有,何以成为了原罪?

富有本身绝对不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在中国当今的词典里,它确乎就是一个贬义词,那么,是什么让我们把一个原本中性的词语与魔鬼联系在了一起?

是富有者魔鬼般的作为。

那是金钱的魔力吗?如果是,我们为什么不把金库作为地狱?显然,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如果钱能够不被约束地购买到特权,那么,富有,就会成为了原罪,因为他颠覆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平,而在我们没有把公共权力成功地关进笼子之前,我们必须对财富执有者抱有足够的警惕,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换了是我们掌控财富,我们一样会寻找机会,把财富做到价值最大化,而如果没有自由的与论监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变成魔鬼。

事实就是,民众知情权,监督权的缺失,使富有成为了原罪,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烟雾,进,他们可以让专家把民众描绘卑小嫉妒的群象,退,他们可以让财富执有者去背黑锅,并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的模样享受欢呼,这个骗局注定还要执续多年,直到有人拉开帷幕。

谭卓死了,他不仅仅是死于车祸,他更是死于这个时代,我们也许必须保持沉默,但我们同样必须坚持思考,为谭卓,为了我们自己,不成为谭卓。

原谭卓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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