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于当地时间10月12日宣布“停建深澳电厂”,但“到底是谁核定深澳电厂案”引爆新北市政府与行政院战火。新北市长朱立伦指他担任行政院副院长任内,深澳电厂只有编列“拆除”预算;行政院则回击,深澳电厂更新计划自始即采“先拆后建”,拆除旧机组是为了建造新机组,这些在计划中都清楚载明,双方持续隔空交火。
赖清德在立法院备询时指称,深澳电厂案是在朱立伦担任行政院副院长任内拍板,接着在10月13日深夜搬出当年会议资料,指朱立伦编列3.8亿扩建深澳电厂,2011、2012年再编2.2亿及5.2亿元的更新经费,并列为行政院管制的重要计划,强调深澳电厂在国、民两党执政时都是国家能源政策中的一环。

台行政院长赖清德(左)10月12日于台立院宣布,停建深澳燃煤发电厂。
朱立伦反击,深澳电厂是基于行政院前院长苏贞昌任内所通过的“拆旧厂盖新厂更新扩建计划”而除役并等待拆除,而该计划的期程是“2006年到2014年”,当年环评一通过便编列为期9年、11.8亿元的预算,也是在苏院长任内。而2008年国民党执政后,面临当地民意强烈反弹,选择终止扩建计划,“2010年深澳电厂所编列的预算,只用在旧有机组的拆除作业。”
行政院不甘示弱,再于10月14日上午透过新闻稿回应,深澳电厂更新计划自始即采“先拆后建”方式,拆除旧机组、旧厂房的目的,是为了建造新机组、新电厂,这都清楚载明在当年度的执行计划内容中,也都具体公告在政府计划资讯网中,不容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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