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民党籍立委王金平、黄昭顺与民进党籍立委林岱桦共同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由于条文内容具以“宗教自由”逃避法律规范的相关条文,使得该法草案一出就备受外界议论。时代力量更批若该法通过,将伤害台湾的民主法治基础,并要求提案人撤案;审议该草案的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也已发出通告变更议程,暂不审《宗教基本法》,改邀台内政部长进行业务报告,部分民进党立委也撤签法律草案连署。

民进党立法委员林岱桦(右二)曾因提随机放生动物而惹民怨(图源:壹电视提供)。
这次《宗教基本法》草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以“宗教自由”为由,借此规避政府与相关法律的监督,争议点主要有:以宗教自主权合理化宗教团体的放生行为、借着所谓的“圣俗分离原则”(The principle of separation of religion and secularism)回避司法对宗教团体的干涉,更放宽宗教团体针对就业歧视的规定,让宗教团体能合法以信仰做为就业聘雇的条件,以及超越台湾根本大法—《中华民国宪法》,赋予父母能决定孩子在16岁之前的宗教信仰,并鼓吹基本教育应要将宗教知识教育纳入校园课程中,还有在财产处分上架空《民法》的特权等。
然而此次《宗教基本法》草案并非为单一事件,可将其视为先前已三读通过的《财团法人法》战线的延长战。先前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在审议《财团法人法》时,曾针对是否将宗教团体中属“财团法人”类别纳入《财团法人法》监管,引发宗教团体是否适用《财团法人法》的争议。
有趣的是,当时极力反对宗教团体以“财团法人”纳入《财团法人法》监管的民进党立委林岱桦,又是此次《宗教基本法》的提案人之一;林岱桦在《财团法人法》立法过程中曾有一些经典言论如:比丘、比丘尼长期受到戒律规范、已经超越宪法,“为什么要用法律规范宗教?”等金句,更别说于2017年发生的支持个人随机放生争议,使其在问政上甩不掉拥护佛教利益的色彩,被网民戏称为“仙姑”。
宗教在台湾政坛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根据美国国务院《2016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引用台内政部宗教辅导科在2005年进行的调查指出,台湾人口中有35%自认是佛教徒,33%自认为道教徒;可见至少超过半数的台湾人拥有宗教信仰。如何处理好政治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成为台湾政治人物们的必修课。
这次《宗教基本法》草案,提案者除了长期表态支持佛教利益的林岱桦,更有台前立法院院长、中华传统宗教总会总会长王金平,以及与《财团法人法》协商时称“宗教的戒律远比法律要高很多”的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合作,再加上先前草案连署者横跨蓝绿两党,在以“神”的名义,台湾政界竟出现了罕见的“蓝绿一家亲”。
只不过在教会团体借“护家之名”来势汹汹,并推出公投叫阵支持“多元成家”之际,此类大开宗教团体方便之门的专法草案,亦受到公民团体的批评。如性别平等教育大平台、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等团体,也公开串联发出声明,表示《宗教基本法》草案的通过,将造成宗教合法入侵校园、占用媒体公共资源与公益频道时段、就业与就学歧视合法化等影响与伤害,并在声明中引用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对于不同宗教信仰与信仰确信,国家有义务保持中立以及不偏不倚的态度”来表明这此事的态度。
《宗教基本法》草案暂时因蓝绿立委察觉民意反弹而暂缓审议,但是这事情凸显台湾当今面临的窘境,即政治与宗教关系过密,让宗教能借由政治途径,来取得在社会上的主导地位与特权。在多年的蓝绿恶斗之下,台湾人深知反“黑金治台”的重要性,如今恐要多一个反“宗教治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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