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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调的民主遇上失控的全民公投



台湾九合一选举即将于当地时间11月24日举行,此次除了地方首长外,合并10公投案举行,堪称台湾选举历程中“史无前例”;回顾公投法实施14年以来,竟无一案落实修法或有所作为,不仅被戏称为“鸟笼公投”,还消耗社会资源。如今民进党将公投法门槛下修,但公投结果不具强制执行效力,导致“民主”公投的投票结果不具任何意义,反因价值观的差异,加剧社会撕裂,到头来重创民主价值,后果还得由整个社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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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派团体喜乐岛联盟于当地时间10月20日在台北市举办“反并吞正名公投”活动,吸引不少人前往参加。

诚然,直接民主可以让政治人物倾听人民的声音,但从2004年总统大选合并首次举行的公民投票,民进党提出“讨党产”公投,国民党则主张“反贪腐”公投,最后因达标门槛过高双双落空,皆遭“否决”,说好的人民做主,实际却一事无成,在当时被讽刺为选举的工具,成为另类的催票手段。

直到2016年,民进党完全执政,为了打破所谓的鸟笼公投将《公投法》下修公投提案门槛从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总数千分之五调降到万分之一,连署门槛则从5%降到1.5%,并且新增电子连署;公投通过门槛则从选举人总数二分之一降为四分之一,且有效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其目的在“还权于民”,但平心而论,政府想做事,还需要过问人民吗?

过去由民进党第一次提出的“讨党产”公投,于2004年因投票人数未达标遭否决,如今,全面执政后,越过公投强行通过党产条例以及促转条例,以“不当党产”名义,将国民党党产全数冻结;另外,台湾离岛马祖,过去曾是台湾第一个公投“过关”的地区,却卡在相关条例一直没过关而“胎死腹中”最后不了了之;以及今年的“东奥正名”主张以“台湾”申请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即便最后公投案过关,蔡英文又该如何执行?又或者说,即便蔡英文真的提出申请,奥委会也不会同意,倘若做与不做结局都不会是人民要的,公投又有何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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