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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原检察长陈旭受贿 被判无期徒刑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受贿案星期四在广西南宁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旭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据26日的报道说,陈旭被控2000年至2015年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23万余元。鉴于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有“上海滩司法教父”之称的陈旭曾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委副秘书长。2008年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长达八年。陈旭是继上海原副市长艾宝俊被“双开”后,上海落马的“第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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