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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奸杀老师案细节曝光 当事人拒绝认罪或将终生监禁

两名高中生奸杀老师被判无期,在监狱服刑9年,监狱方多次劝导两人悔罪减刑,但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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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奸杀老师案引发关注(图源:VCG)

2009年,中国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制碱厂生活区发生一起命案,时年41岁的制碱厂职工子弟小学刘老师,在自家楼顶的天台上遭遇袭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时年17岁的谢某和刘某被当地警方传唤。经过当地警方三天两夜的突审,谢某和刘某最终承认奸杀老师。

2010年,两人被判无期徒刑。起诉书指控,2009年8月25日,谢某和刘某从谢家来到门球场,一起用手机观看淫秽视频。刘某提出找个女人发泄一下,谢某说刘老师晚上经常在天台上散步,提议对其下手。他俩携带木棍到天台对散步的刘老师实施强奸。

最终,两人被判无期徒刑。服刑9年后,监狱工作人员多次找谢某谈话,希望他认罪获得减刑,但谢某明确表示,拒绝写悔罪书认罪伏法,他不愿意减刑,他要坚持申诉,他希望的是无罪释放。他说:“我不需要靠认罪去减刑”。

对于本案,相关律师表示,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自由的刑罚,如果服刑人员在监狱里始终没有减刑,结果就是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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