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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住证到社保 同等待遇负面清单

中国大陆近期频频对在陆台人推出“同等待遇”措施。台学者分析,这代表着台人必须尽到与大陆民众“同等的义务”,而且“义务要求”事实上多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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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国大陆自2月底推出“对台31项”措施,紧接着推出居住证,到近期草拟法令,规定在大陆受聘雇的台港澳居民应参加5项社会保险。无一不是给予台湾民众“同等待遇”。

中华经济研究院第一研究所(中国大陆研究)所长刘孟俊分析,“同等待遇”其实代表着过去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如租税优惠等,渐渐不复存在。

他指出,取而代之的,是要求在陆台人尽到与大陆民众一样的“同等义务”。居住证与社会保险规定相继推出,便是一例。

刘孟俊指出,居住证制度上路不到两个月,陆方随即推出台人参加社保的相关规定,不难想见两者间的关系。

他表示,居住证现已登载领用者的详细个人资讯,未来社保办法确立后,当局更能透过居住证追踪领用者收入流动,确认社保缴纳状况,“想避也避不掉”。

刘孟俊分析,对陆方而言,推出对台措施,目标就是促进“两岸统一”,并将台湾居民视为“中国公民”。因此,只要生活在中国大陆的台人,“该尽的义务,都得跟大陆居民一样”,从居住证到缴纳社保,都是按部就班地推进这项目的。

他也认为,陆方声称给予的“同等待遇”,事实上“依旧内外有别”,例如,陆方至今仍不允许台资独立进入大陆金融、广播电视、医疗等特许产业。

刘孟俊说,这种要求台人尽“同等义务”,事实上却无法提供“同等待遇”的作法,只能称的上“同等待遇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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