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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改居留证 对大陆人士歧视何时解

当地时间10月28日,台湾内政部宣布,为营造友善外来人口生活环境,以及招揽外籍人才,将研拟修改台湾居留证,将其改为与台湾身分证编码格式一致、解除“结构性管制”,令外来人口在台湾生活更便利,并借此增加“归属感”、“活得有尊严”。台内政部更宣称,这是让外来人口享有“准公民待遇”、“向在台生活之所有外来人口表达最大的善意,也竭诚欢迎外国朋友来到台湾”。

这项措施乍看之下与中国大陆出台的港澳台居住证政策相似,但实则有天壤之别。港澳台居住证是针对中国的港澳台籍居民而推出,是为了消除其在大陆地区生活的不便,予以实质上的“国民”待遇,增快统一与融合的进程。但台湾此举的适用对象却包含来台短期工作居留、尚未取得身分证的外籍或大陆配偶等各种人士,并非仅给予大陆人民,且仍未根本性地在法令上消除外籍与大陆人士在台的差别待遇,和大陆尽可能地在就学、就业各方面优惠港澳台人士截然不同。故无论从适用对象、权益的完善、以及立法本意上,台湾这次的措施与大陆港澳台居住证都毫无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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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留证修改编码与大陆港澳台居住证,两者在立意与权益的完善上截然不同(图源:中央社)

台湾法律与社会对外籍与大陆人士的长期歧视,不仅曾引发彼辈的不满,连美国国务院都在其《各国人权实践报告(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点名批判过,尤其是针对大陆人士的限制更是强烈,无论是申领身分证、工作权、继承权、居留权、医疗、政治权上俱是如此。比如取得身分证的年限,外籍配偶仅需居留4年便可申请,大陆配偶却需6年,而在2009年修法前更得耗时8年,且仍几度面临更严苛的门坎。

2003年民进党首次执政时,曾打算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的时间延长为11年,2004年还要求提供42万元新台币(约合1.27万美元)的财力证明,并实施《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面谈管理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期间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严厉管控大陆人士来台的婚姻与工作权。直到2008年马英九执政后,才稍微放宽,并试图让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的年限与外籍配偶趋同为4年,但在当时国民党于立法院占有多数的优势下仍遭到抵制,至今都未修法成功。

根据台湾移民署今(2018)

年9月的统计,在台外籍配偶合计182,744名,取得身分证者123,591名,占比67.6%;大陆配偶共有342,851名,取得定居证(先有定居证后方可向户政机关申请身分证)者128,340名,占比才37%,这种悬殊的比例,正是歧视性法令的结果。而无法取得身分证,也严重影响大陆配偶的工作权。尽管2009年8月台湾修法后,在居留证上注记“持证人工作不须申请工作许可”,但仍有许多雇主认为麻烦而不愿聘雇大陆人士,或不肯给予合法薪资与劳工保险,令渠等蒙受不合理的待遇。

而更体现台湾对大陆人士敌意的部分,正在政治权利方面。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陆配虽然取得身分证后即享有选举投票权,但却必须在取得身分证十年后才享有被选举权、登记为公职参选人,台湾《国籍法》虽也对外国归化人士设有相同年限,但后者却能担任台湾总统、副总统等要职,前者则是“不得担任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科技研究之职务”,显示同样是领有“中华民国”身分证的公民,政治权利上却不平等。且在未满十年前,连公务机关的保洁员、厨工皆被认定为“公职”,不许大陆人士担任,更突显该规定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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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歧视陆配的言论,曾引起多个新住民团体前往台移民署抗议

2012年,台湾陆委会曾估计2015年将有30万到40万的大陆人士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尽管这份数据太不切实际,但仍引起高雄前国民大会代表林应专“警告”称这群人“可以轻易支持出八个立委”。

2013年,台联党立委黄文玲还扬言,要提案让陆配入籍6年后才可投票选举立委,10年后才许选举总统,还声称若缩短陆配申请身分证年限,会导致2016年总统选举的“国安问题”。东华大学教授施正锋更不客气地宣称,“宪法保障的人权并非无限上纲”,“‘中国’是台湾唯一的敌国,陆配身分特殊,不能与一般外配相提并论”,“基于国家安全考虑,本来应该更加紧缩陆配身份取得的条件,岂有放宽的道理”,要求限制陆配参政。甚至在无涉政治的2014年台湾淡江大学学生会长选举,亦因有大陆学生蔡博艺参选,而引来“统战”的质疑。这都在在显示台湾社会对于大陆人民的恐惧与排斥是多么牢固,且不惜修法歧视,丝毫不顾总挂在嘴边的“人权”被抛诸何处。

至于政客或社会的奚落谩骂亦没少过,如2009年民进党籍立委邱议莹曾称“满街都是大陆之子,很可怕”。

2012年著名蛋糕店“85度C”的台北景美门市因拒绝大陆配偶求职,遭台北市劳工局处罚。

2017年,新北市警方在盘查交通违规的陆配时,脱口骂出“你们426(谐音死阿陆)”,事后虽遭惩处,却有不少台湾网民支持其言论。

2018年8月,民进党籍立委蔡易余竟在脸书(Facebook)主张“我们把陆配和外配作差别待遇,刚刚好而已”,引发不少陆配前往移民署抗议。但至今蔡易余不仅未出面道歉和删文,赖清德甚至在10月接受质询时为其缓颊道“这句话歧视的点在哪里”,更是叫人瞠目结舌。

对这些法令与社会的双重歧视,台湾大多数人并未自省或激起对受害者的同情,毕竟在长年“反共”、“反中”的氛围下,攻讦中国大陆的制度、人民、生活等方方面面已成了台湾的“政治正确”,连前往大陆求学求职、或申领居住证的台湾人,都要受到台湾的限制和扣上“统战”名头,遑论是善待来台合法居留的大陆人士。这不禁教人怀疑,倘若外籍人士看见台湾对同文同种的大陆人士尚且如此,又要如何相信自己会在台湾“活得有尊严”、培养出爱台湾的“归属感”?这对自诩“人权立国”的台湾来说,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归根究柢,正是由于现今台湾政府不愿回归《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中精神”,社会大众也多不愿视大陆居民为一国之同胞,故不愿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原本就具歧视之意的规定,也不愿大方地接纳大陆人士融入台湾社会,更不肯将“自由”、“民主”、“人权”这些台湾最喜欢用以揶揄大陆的观念,平等地分享给大陆人士,公然双标且不以之为耻。

2018年10月,蔡英文发表“双十讲话”时,曾喊话要大陆与香港人民看过来,夸称“台湾的民主,会照亮世界”,但对照大陆人民在台湾的真实处境,显然这道“民主之光”是会转弯的,还有不少人生活在黑暗之中未及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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