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可提前支取专项债募集资金、允许展期、国资为民企增信、鼓励PPP、政府部门加杠杆等措施来为“铁公鸡“基建项目们保驾护航。
今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文中“加快”一词出现23次,可谓为基建打了高剂量强心针。
年初至今,基建投资增速下滑较快,已经从2月的16.1%降至9月的3.3%。前三季度我国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幅仅0.4%。华泰宏观李超团队称,此时强调基建补短板,是:
继7月末政治局会议定调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依靠基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以来,政策层面对基建领域给出的又一重要积极信号,明年是建国七十周年,基建投资仍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工具,我们预计未来基建增速有望出现反弹。
重中之重: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功能,适当缓解基建资金压力
本次《指导意见》数条都在强调保证基建项目资金端。今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回落后,一些领域和项目存在较大投资缺口,亟需回到资金到位、投资有效的良性循环。
早在8月14日,财政部就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提出
“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目前已经基本按进度发行完毕。此次国办发文再次强调要保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理融资功能,未来基建增速有望出现反弹。
10月,甘肃省发文要求继续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PPP模式等形式,为基建项目筹集项目资本金,该政策导向也可能在其他省份得到复制。
六点核心内容
中泰宏观固收团队梳理了《指导意见》,勾稽出六点核心内容,即:
基本导向和具体方向未变:突出“补短板”,重点集中在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
可以提前支取专项债募集资金: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预算已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归垫”。
强调资金端要保持稳定,允许展期:提出“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对存量隐性债务难以偿还的,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使用国有资金为民企增信:提出“积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补短板重大项目”。
对PPP方式再次定调:提出“鼓励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转为合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后续融资”;“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
宽财政托底经济,政府部门加杠杆:当前我国企业杠杆率仍在高位,居民杠杆率和房价近几年大幅飙升,在房价调整、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和居民部门未来或被动去杠杆。在市场逐步出清过程中,政府部门有望加杠杆托底经济,一方面通过减税进一步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增值税减免值得期待;另一方面,专项债额度有望提升,地方隐性负债有进一步显性化的可能,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来源。但房地产难再强刺激,经济增速仍趋于下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