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日,据山西高院微信公号消息,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一案。

季缃绮此前出席会议的照片(图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据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季缃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1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4美元)。
另外,2004年至2013年,季缃绮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银座美术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山东银座美术馆馆藏书画作品等财物据为己有,共计价值人民币1,224万余元。
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后,季缃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最后,季缃绮进行了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资料显示,现年58岁的季缃绮是山东本土官员,仕途从山东商贸系统起步。曾在山东省商业厅、省商业综合公司、省商业大厦、山东世界贸易中心、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任要职。
2013年1月,季缃绮升任山东副省长,负责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2018年1月4日,中纪委宣布山东副省长季缃绮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月13日,季缃绮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据《法制晚报》此前报道,相比副省长身份,季缃绮更被人熟知的身份是鲁商集团董事长。自1980年毕业后,季缃绮一直在商业系统工作,其中笔墨最为浓重的一笔就是执掌鲁商集团长达10年。
在鲁商集团的20余年之中,季缃绮带领这家中国商业系统第一家转制国企从弱变强,曾被誉为“山东商业帝国掌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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