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31日,中国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在促进中国公祭活动保障工作填补立法空白。

每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为中国的国家公祭日(图源:VCG)
2014年2月,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从201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都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举行。公祭仪式上,南京上空警报长鸣一分钟。
此次《条例》提出,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行人以及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机关、企事业人员、在校师生就地默哀一分钟。
为保持国家公祭活动和国家公祭场所的严肃性,《条例》规定在规定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同时,该《条例》如何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条例》相关内容的行为及言行,可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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