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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杀死强奸犯后,官方对邓玉娇的二次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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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上流传的邓玉娇在精神病院的图片及其产生背景分析,当地警方隐瞒、误导严重。

第一,按照警方的处置逻辑,邓玉娇是被刑拘,那么,刑拘在精神病院法律依据何在?我们知道警方并未给邓做司法鉴定,你不能把一个抑郁病患者关押在精神病院。警方将一个不是精神病的“刑拘犯”关押在精神病院,明显不符司法程序。

第二,从第二张画面看出,床头柜上摆放着搪瓷水杯、钢制勺子和盘子。不管对于刑拘者还是精神病人,这几样都是危险物品,极有可能被用来自杀,应被严禁使用,只适用塑料制品。我们不希望看到邓玉娇“被自杀”。

第三,即使按照警方逻辑和法律规定,作为“刑拘犯”的邓玉娇是没有接见权的;作为“精神病人”的邓玉娇却享有接见亲属朋友的权利,那么警方刑事拘留又如何解释?

第四,从网友屠夫叙述可见,他看望邓玉娇只须主治医生同意即可,还可在病房随意拍照,似乎未经警方同意,也未见病房门口有警察24小时值守。要么该网友省略交代警方同意环节、要么真的只须主治医生同意。但对于一个“刑拘犯”和“精神病人”,这种待遇太过离奇、不真实。我不认为这是警方“人性化”的表现,而是官方游离法律之外的故作姿态。官方总对敏感案件用行政手腕解决,司法官权化,将伤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破坏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大小官员对法制的破坏胜于普通人,这已经是社会现实。

第五,从邓玉娇现有的关押环境、接见权以及病房设施,只能解释这是警方变相限制人身自由,而跟刑拘和精神病完全无关。警方把邓案作为特例,以此体现“人性化”。但我要说,从一开始警方以“涉嫌杀人”刑拘邓玉娇、不做司法鉴定关押在精神病院,从定性和法律程序就进入歧途。我不觉得这种藐视司法程序人为安排的“人性化”的可贵可赞,反倒引起对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的警惕。同时这种所谓人性化,只能让警方在司法定性和程序的错路上越走越远,与真相、公正和正义背道而驰。

以上五点都仅仅是细节或次要问题,关键在于警方对“涉嫌杀人”的认定上,这将决定邓玉娇的命运。从证人证词还原现场,邓玉娇口头拒绝提供“特殊服务”,离开洗衣房走到另一休息室,然后邓贵大等人追来辱骂、用钱敲打邓头部、两次按压(推倒)在沙发,足可见这不是邓玉娇与邓贵大发生争执,而是邓贵大等人故意寻衅滋事。

有人认为认定按压和推倒邓在沙发,直接构成邓贵大是否构成强奸主观故意。我以为,不管是按压还是推倒,都已构成暴力侵犯的事实,何况是连续两次将邓弄倒在沙发上。难道非要扒掉裤子强制发生性行为才构成强奸吗?何况邓贵大等人是在喝酒之后,行为控制力很差。强奸方必先对另一方实施暴力强制,然后才有性行为发生,而邓贵大恰恰实施了强奸的第一步,只是还未来得及完成就一命呜呼。

也许我们可以走出“强奸论”的误区,换个思路,用“暴力报复”定位更为准确,这从邓贵大主动索性、进而掏钱买性均被拒绝,进而殴打当事人,都可以找到完整证据链条,证明邓玉娇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邓玉娇正当防卫是成立的。

最让公众失望和愤怒的是权力和政治干预司法,选择性提供虚假信息,该案已经显示行政权力在主导司法。警惕啊,善良的人们!我们不妨设想,如果这三位不是官员,而是普通人,或许当地政府乐于促成“正当防卫”立马释放邓玉娇,但杀死官员而以“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邓玉娇,会让政府恐惧于弱民的“合法性暴力”蔓延,担忧邓玉娇成为民间典范。从官方处置来看,邓玉娇案与杨佳案有相似之处。

民间不在乎官方思维和逻辑,仅只有限度相信法律。我们捍卫邓玉娇“正当防卫”的自然权利,和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邓玉娇宰掉的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什么货色,南方都市报记者实地调查采访,还原了他的真实面目。

邓贵大44岁,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1985年顶替父亲职务进入野三关乡政府工作(后撤乡建镇),一年前成为招商办主任。记者写道“有一年多的时间里,邓贵大家的炉灶是鲜有生火的,在妻子看来,这是他作为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的写照。”

邓贵大妻子郑爱芝(野三关镇镇政府宾馆食堂工作人员)说:“邓贵大平常爱好打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这就是说邓喜欢打牌赌博。

邓贵大用来砸打邓玉娇的4000多块钱,后被警方作为遗物交还邓妻。

邓贵大有一台白色猎豹吉普车。雄风娱乐城员工回忆,(招商办)三个人是这里的常客,“邓贵大的白色吉普很打眼。”

一名镇干部说“这里(雄风娱乐城)的特殊服务很有名气。”野三关镇处在交通要道,318国道途经镇区内12个村,沿途饭店、娱乐业非常活跃。2004年,随着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的开工,镇上新增了近万人的外来人口,最终也带活了集市的娱乐行业。全中国人民都知道娱乐业的“特殊服务”即为性服务,只有法律不知道。

命案发生当天,邓贵大等招商办三人在镇党委副书记安排下,应在当地投资1.3亿的福诚铁矿周矿长电话邀请,协调处理阻工纠纷。傍晚,招商办三人在福诚铁矿周矿长等铁矿5人簇拥下,总共8人在镇上东头的“美味嘉”餐厅包房喝酒吃饭。老板娘从小在镇政府大院长大,跟邓贵大相熟。她说:“最后买单,一共花了600多元,是福诚矿业的人请客。”案发后,警察把这些账单全收走了。8个人喝了三瓶一斤装“稻花香”珍品二代38度白酒。

接下来8个人又来到雄风娱乐城。这不用猜测,招商办给铁矿办事,还会是铁矿掏钱请这三个官员寻欢作乐。官商沆瀣一气吃喝嫖赌,拉动地方内需,很好很和谐。几分钟后,邓贵大一命呜呼。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闻讯女儿杀人后赶到宾馆,邓玉娇向她哭诉邓贵大是“畜生!”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邓贵大的正当收入。一个镇级政府部门主任,他的月工资最高不会超过2000元。邓贵大夫妇居住在镇政府家属大院,还供养一个上高中的儿子。邓贵大夫妻的正当年收入大概在3万左右,不大可能买得起猎豹吉普车。猎豹越野吉普,最低配置的售价也在15万左右。假如此车属于公车,野三关镇政府也真够富裕,一个小主任也配置价值十多万的越野吉普。

一年不在家吃饭、让利益关联的商户请吃请喝请性服务,单凭这邓贵大也是变相受贿性乱的贪官。

因此,从以上邓贵大妻子、娱乐城员工等证词分析,这名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喝嫖赌之徒,还是一个嫌疑贪官。民间无从同情这个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政府隆重开追悼会吧。

邓玉娇手刃吃喝嫖赌之徒邓贵大,实乃为民除害。

邓贵大遇见邓玉娇是他的不幸,“张贵大”、“李贵大”等千千万万基层官员的恶行,都能在此案中隐约现形。一个邓贵大倒下去,千万个“官贵大”雄风站起。

吃喝嫖赌的“贪官”被邓玉娇无意间除掉,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悲哀。制度性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地方政府溃败和司法野蛮,从这起个案都能清楚地得到再现。

邓贵大的流氓官员特色,可做邓玉娇案的社会背景参考。其强奸未遂、邓玉娇正当防卫的事实无法改变。

警方已于5月19日下午给邓玉娇办理出院手续,带走,不知去向。当地警方让网友进入病房跟邓接触,很好地利用和戏弄了一次网友。

最后更正:邓玉娇患有失眠症,而不是此前警方虚假释放的抑郁症,更无精神病。

继续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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