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本周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会上将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第三次审议。会议举行前,中国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国家报告,表明中国特色人权道路,要以习近平思想作为指导。西方国家一面倒批评中国人权状况。

2018年11月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对中国人权状况的第三次定期审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周二(6日)在瑞士日内瓦开会,对中国人权进行第三次审议。中国在会议前向人权理事会提交国家报告,汇报国内包括香港和澳门的人权状况。上一轮国别人权审查于2013年10月举行,当时各国向中国提出了252项建议,不过,中国只接受了当中204项建议,并于报告中展述后续工作。
中国提交的报告开首时强调,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始终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在选举权和政治参与、监督权方面,多个西方国家均促请中国批准保障各项基本人权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过,中国仅在相关段落中提到“中国建立了最大规模的基层民主选举体系“、”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对于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仅称中国已签署了《公约》,”有关部门正在继续稳妥推进行政和司法改革,为批准该公约做准备”,并没有批准“公约”的时间表。多个国家代表轮流发言,发展中国家大都支持中国的人权发展,而西方已发展国家就一面倒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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