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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综合业务司司长受贿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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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消息,当天上午,广西省南宁市中院对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综合业务司司长王然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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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均来自“南宁中院”微信公众号

南宁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然利用其担任原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与规划处处长、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综合业务司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某民族出版社、何某等单位、个人,在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5万元、美元7.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2.6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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