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3日,据消息,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李贻煌此前出席活动照片(图源:江西行政学院官网)
根据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李贻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5,119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4美元)。
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指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73亿余元供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
另外,2008年,在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收购江西省银珠山银矿探矿权期间,李贻煌时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明知银珠山银矿探矿权价值被高估的情况下决定收购该探矿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087万余元。
资料显示,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李贻煌,福建晋江人。自1982年起,李贻煌长期在江西任职,曾担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11年8月,任中共鹰潭市委常委,2013年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8年1月17日,中纪委网站消息,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梳理发现,李贻煌是中共政治局常委赵乐际执掌的中纪委在2018年拿下的第三只“大老虎”,另外两人是陕西副省长冯新柱以及山东副省长季缃绮。
据悉,2016年11月24日,李贻煌曾因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事件,被中国国务院点名通报。
另据江铜集团内部人士称,“李贻煌执掌江铜集团期间,送了不少黄金给苏荣”。就在李贻煌落马几天前,其小舅子已被相关部门带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