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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首富黄光裕案内幕 被指受周永康干预

北京时间11月25日,中国官方智库社科院主管的报纸《中国经营报》报道称,11月15日晚,中国最高检发布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其中一项标准就是“如何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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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出身草根而问鼎大陆首富,很多民众期待其出狱后可以与马云一较高下(图源:VCG)

最高检强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得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司法标准一经发布即引起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大陆前首富黄光裕案能否重审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公开报道显示,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人民币,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人民币,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

宣判后,黄光裕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定,判决维持不变。

知情人士透露,虽然黄光裕案在2016年7月就已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但长达两年,此案一直没有进展。

知情人表示,“黄光裕案是周永康错误思想主政中共中央政法委时判决的,存在一些人为的干预,而现在司法环境已经大不相同,这无疑为黄光裕案提供了改判和纠正的机会。” 

曾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表示,“目前判决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中共中央文件都在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冤假错案的纠正,黄光裕案中的其他两项犯罪暂且不论,单就非法经营罪来说,存在改判和纠正的必要性。”

据悉,黄光裕案在当时影响颇大。

2010年5月,英国媒体BBC报道称,中国媒体的一位政治观察人士余晓表示,“(黄光裕)能说的在法庭上都说了,不能说的还是没说,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与一系列官员的关联。因他而落马的官员,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人们希望这些问题能在法庭陈述上有所印证,但是却都没有列入案情。”

自黄光裕被羁押后,多名高级官员先后下马,包括中国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基和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等。

2009年1月19日,中国媒体《新京报》报道称,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疑涉黄光裕案被带走调查。

同天,中国媒体《财经》报道称,《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2009年1月12日,中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审查。而郑少东被指是周永康的下属。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舆论对黄光裕案比较关注。

其理由是,2018年11月,中共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文件发布的几个重要时点,中国搜索引擎百度搜索显示,黄光裕的搜索指数一度出现峰值,比如在11月4日和18日分别达到159万次和141万次。

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社会期盼黄光裕回来重振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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