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WTO的至暗时刻 中欧联合提案防止上诉机构停摆

当前世贸组织面临三大生存危机,首当其冲的就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停摆。

11月26日,中欧双方宣布,中国、欧盟等成员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联合提案,推动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该联合提案指出,在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上,“替换即将离任的上诉机构成员的甄选程序,应不迟于(例如他们任期届满前6个月)时自动展开。”联合提案还提出,要为上诉机构成员提供6-8年的单一、更长的任期,并且将目前的成员人数从7个增加到9个,将岗位设定为全职工作以支持上诉。任满前6个月自动遴选中国商务部表示,11月22日,欧盟、中国、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韩国、冰岛、新加坡、墨西哥等世贸组织成员,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并计划在12月12日的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上就此发表联合声明。商务部称,中欧会同其他世贸组织成员联合提出提案,旨在回应并解决相关成员对上诉程序关注,维护和加强上诉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动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该提案是中方就推进世贸组织改革、优先处理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所提出的一项具体方案,也是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的一项积极成果。“中方高度关注上诉机构遴选危机问题,愿迅速与世贸组织成员积极开展讨论,尽早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共同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商务部表示。欧盟当天也发声明称,欧盟与WTO成员方一起提交了针对WTO的具体改革建议,希望能令WTO上诉机构不再陷入僵局。有消息透露,该联合提案指出,在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上,“替换即将离任的上诉机构成员的甄选程序,应不迟于(例如他们任期届满前6个月)时自动展开。”据悉,欧盟希望通过此次提交的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解决以下同WTO上诉机构相关的所有问题:首先,为即将离任的上诉机构成员制定新的规则,明确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他们可以继续完成正在审理的上诉案件。其次,确保上诉程序按照WTO规则中所规定的90天时限完成,除非各争议方另有协议。第三,澄清上诉机构可以进行上诉的法律问题中,不包括国内法含义问题。第四,上诉机构只应解决争端中所必需解决的问题。第五,引入WTO成员与上诉机构之间的年度会议,以公开的方式讨论相关法律的系统性或趋势问题。欧盟表示,在加强上诉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提高上诉机构效率方面,均有所涉及。譬如,该联合提案提出,要为上诉机构成员提供6-8年的单一、更长的任期,并且将目前的成员人数从7个增加到9个,将岗位设定为全职工作以支持上诉。WTO迫在眉睫的危机在11月23日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公布了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三项原则和五项主张。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当前世贸组织面临三大生存危机,首当其冲的就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停摆。他指出,被视为是“皇冠上的明珠”的这一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成员原本有7位,现在只有3位,还缺的4位由于个别成员的阻挠无法填补。“如果这一事态继续发展下去,到明年12月份,只剩下1位成员。那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就没有办法运行了,就面临着瘫痪的威胁。”商务部世贸司司长洪晓东介绍,2018年7月第20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了一个联合声明,决定中欧就世贸组织改革开展合作,并为此建立一个世贸组织改革副部级的联合工作组。双方举行了两次非正式会议和一次正式会议,中欧双方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这是双方合作的一个基础。双方已经就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达成一些共识,今后还将就加强世贸组织日常工作和其他问题继续交流和沟通。商务部表示,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核心支柱,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期性、迅速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确保世贸组织的有效运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诉机构是世贸组织专门审理上诉案件的常设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个别世贸组织成员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严重威胁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给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转带来体制性风险。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已成为世贸组织面临的迫在眉睫的危机,亟须尽快解决。根据相关法律,WTO上诉机构常设7位法官。但由于近一年多,有关国家对于上诉机构启动法官纳新/连任程序的蓄意阻挠,目前上诉机构仅剩3位大法官。这3人中,有两位的任期将在2019年12月到期,剩余一位的任期将在2020年11月结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