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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民进党团拍板 同婚将立专法

公投第12案、同性伴侣权益以专法保证的公投案过关,行政院昨表示将尊重公投结果,不修《民法》,另订专法来保障同性婚姻权益。支持同婚团体表示,专法需符合大法官释宪保障、同志伴侣、并且与同志团体讨论后,才能接受。

行政院长赖清德昨中午与民进党立委举行便当会,讨论七个公投案通过后的后续修法。在反同公投三案均过关方面,挺同婚修民法的立委尤美女表示,不愿面对这次公投结果,她说,她主张修民法的价值理念,不会改变。公投结果固然要尊重,但不能违反大法官会议748号解释,及宪法第22条、第7条保障基本人权与平等权的意旨。

不过,尤美女的说法遭其他立委炮轰,许智杰直指,蔡英文总统日前南下展开倾听之旅,就被后援会长当面抨击:“同婚都是尤美女害的,请尤美女辞职!”立委林岱桦也称:“谁说我们党团支持婚姻平权?我就不支持!”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甚至直接对着尤美女说:“放过民进党吧。”尤美女随即脸色铁青,但没有任何回应。

同样支持修民法的立委段宜康昨未出席便当会,但他受访时表示,同性伴侣的婚姻权益必须等同《民法》中异性婚姻的保障,否则就是不平等。

对此,反同婚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公民行动”总召游信义认为,若政府弄一个《同性婚姻法》,同样违反婚姻一男一女的定义。

大法官去年5月针对台北市政府、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现行法将于明年5月失效,但并未指明应另立专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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