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理店铺门面广告发生冲突,江苏丰县一门店个体户被多名城管队员持伸缩警棍殴打,导致多处骨折。近日,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4名城管拘役及管制,其中两人获缓刑。

巩先生在自己的门店内被多名城管打伤。当事人供图
12月7日,在冲突中受伤的个体户巩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前些天他从丰县法院拿到了判决书,得知4名殴打他的城管人员得到了法律制裁。
法院判决书显示,今年6月26日下午,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吴某与巩先生因清理店面广告发生争执,后吴某伙同吕某、胡某及杨某采取拳打脚踢、持伸缩警棍殴打等方式,对巩先生头部、胸部、腰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巩先生右侧第6肋及腰3、4右侧横突骨折。经鉴定,巩先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关于4名被告人的身份,判决书中显示,一人为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其余三人为协管员。
巩先生说,他在丰县初级中学开了一家化妆品店。事发当日,因他有事需要外出,未能及时对店铺门上的广告语进行清理,一名城管队员随即将他店内一个木桶扣押。他上前与对方理论,要求出示执法证以及物品扣押清单,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后来我们被周围的邻居拉开,他们走了之后我也出门办事去了。”巩先生说,他办完事回到店里不久,吴某便带了多名城管来到店里对他实施殴打。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