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与中国商务部14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新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自明年1月1日起,透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大陆将全面享受零关税。
协议将进一步提升CEPA下货物贸易的开放水平。协议在原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一般规则),容许现时未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规则」的情况下,便可以立时以零关税进口大陆。
协议亦确立便利贸易的原则,包括订明双方在有关范畴便利两地贸易、简化海关程序、提高有关措施透明度和加强双方合作等承诺,并订定有助加快货物通关的措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流动,以及提升粤港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效益。
签订协议后,陆港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推动CEPA升级的目标,把CEPA提升至一份更全面的现代化自由贸易框架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以及经济技术合作4个重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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