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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食药监局:南大一附院使用劣药,罚没80092.8元

近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了2018年12月各区的一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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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劣药

被罚8万余元!

公示信息显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劣药“肠泰合剂”,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26697.6元,处药品货值金额(26697.6元)二倍的罚款53395.2元,罚没款共计800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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