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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振振被迫退学 北大辩称:连续两周未上学

据指出,北京大学7日以「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为由,对左翼学生展振振做出退学处分。一名北大学生昨天质疑,已被警方逮捕的展振振,是被迫签字办理退学手续。

展振振是继岳昕之后,第二位因涉入深圳佳士科技公司工人维权运动而「被失踪」的北大学生。

去年8月24日,岳昕被警方逮捕后失联,展振振曾发起「寻找岳昕」运动,引发国际关注。如今,他也「被失踪」超过一周,而且还在失踪期间办妥退学。

不具名的北大学生9日在佳士工人声援团官网发文指出,展振振遭到非法逮捕后,北大校方竟然按照校规「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为由予以开除(退学) ,尤其是在(北京大学校园网)学籍异动操作栏,竟然还出现展同学「本人已字」(指本人已签字)的字样,于是宣告生效。

若展振振的自由未受限,文章说,他的BBS帐号并没有被封,如果申请不是他提出的、或者退学不是他个人同意的,展振振「一定会为自己辩护」。

文章指出,北大生命科学学院8日上午临时召集所有班长开会讲展振振的事,主要内容无非是说「展振振被退学是完全符合程序的」;「退学和开除不同,不是学校的责任」。

文章还引述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刘德英说,她已经找展振振沟通过了,展振振没能提供没有翘课两周的证据,所以学校做出退学处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文章质疑,展振振并非自愿退学,如果展振振真能在被捕后登录校园网签字办理退学,为何现在他出来声明一句「是我自愿退学的」的机会都没有呢?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北大校方是引用第26条第5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对展振振做出退学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学校对学生做退学处理,由院系提出处理报告并附相关资料,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教务部审核后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在做出决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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