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防保所,近月来传出有145名儿童接种过期的小儿麻痹症疫苗。金湖县卫计委发出通报证实有关消息,指该批问题疫苗为「小儿麻痹口服剂」,经省市专家确定疫苗本身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只是疫苗功效减低,影响接种效果,只需补种即可。县卫生计生委党委于8日决定追究责任,相关疾控负责人已被免职。

江苏金湖县传出有145名儿童接种过期的小儿麻痹症疫苗。(互联网)
昨日凌晨,金湖县卫计委发出通报指,已向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杨万琴、疾控一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韩伟、黎城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刘志兵给予免职处理;对黎城卫生院疫苗管理员、接种人员、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工作人员给予立案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
金湖县委宣传部通报,截止9日下午4时,确定全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过期疫苗。经调查后确定该疫苗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为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小儿麻痹口服剂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疫苗专家陶黎纳认为,儿童接种这一批次过期疫苗不会造成严重影响。在2016年山东疫苗非法经营案中,查封的疫苗普遍过期几个月,且没有储存在合适温度下,但检测结果均是合格的。陶黎纳认为,如果对金湖疫苗案件中这批次疫苗进行检测,结果应该也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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