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中纪委派驻中国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因受贿罪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款400万元人民币。

舆论指,中共反腐仍然处于高压态势
莫建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称,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纪委驻中国财政部纪检组组长、中国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公司经营、职务晋升等事情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约4,259万余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
该法院认为,莫建成作为中国公职人员,收取贿赂为他人牟利,其行为已触犯受贿罪。但其被捕后能够主动坦白并不为调查人员并不知晓的受贿事实,认罪退款,所以从轻处罚。
资料显示,莫建成生于1956年,曾被选为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九大代表,是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7年8月,中纪委宣布莫建成落马。
2017年9月23日,莫建成被双开。
2018年7月30日,莫建成被中国检察机构提起公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