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被绑架后落马”出名的广西贪官周方今日(1月23日)受审。
据报道,1月23日上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报道介绍,周方,男,1958年5月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曾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于2018年3月20日被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18年8月2日经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8年8月3日被市公安局兴宾分局逮捕。该案于2018年8月2日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该院交由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药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为欧阳某、伍某某、洪某某等18人提供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 万元。
另外,被告人周方现有家庭财产共计3672万余元。其中周方合法家庭收入1058万余元。受贿款1810.6万元,尚有101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案发后,被告人周方家属及他人共退出涉案款2238万余元到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伍某某、欧阳某某、洪某某等18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伍某某等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周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所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1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方及其辩护人当庭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方作了最后陈述,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正义网”微信公众号2018年曾刊文介绍周方落马原由。
文章介绍,周方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2017年2月15日晚,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怀疑周方受贿,家里很有钱,于是组织同伙绑架了周方,拿走其随身携带的1900元现金后,又将其吊起来抽打,逼迫其说出到底收受过哪些人的贿赂。最后,用暴力手段劫走10万元,之后将其释放。后经查,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不但收受他人礼品还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18年8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对外公布,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3日,检察机关对周方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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