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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经纪人宋喆被判六年,他到底拿了王宝强多少钱?

要说2018年上演的最著名明星离婚案,非王宝强马蓉夫妇莫属,经纪人宋喆不仅睡了自己老板的老婆,还不知不觉挪用了老板的钱。这不,2018年10月份宋喆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可能有些看官想问,为什么就宋喆进去了,他的相好马蓉怎么没有被抓起来?不是说马蓉也转移了不少财产吗?

其实马蓉转移的是他与王宝强的婚内财产,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在财产分配上给予无过错方适当倾斜,有过错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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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喆则不同,他是利用作为王宝强的经纪人、公司的管理者的身份,私自挪用的公司的资金,所以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职务侵占罪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据网传的消息说,宋喆一共挪用了四百多万元的公司资金,今天我们可以根据宋喆被判处的刑期来判断一下,他到底挪用了多少钱。

宋喆被判处的是六年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职务侵占罪挪用四百万元即认定为巨大,因此他挪用公司财物的数额应该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再加上宋喆有一些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可以估计宋喆私自侵占的资金为6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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